佛山市2013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表时间:2014-05-07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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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按照年初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佛山市环保工作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美丽佛山”为目标,创新考核,强化监督,掀起新一轮治水治气、促进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得到推进,总量减排、生态市创建、创模复核三大任务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环境治理有所突破和发展。

  一、2013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各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主要江河水质状况良好,其中容桂、平洲及潭洲水道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西江干流水道、东平水道、顺德水道和东海水道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主要城市内河水质保持稳定,高明河、佛山水道、桂畔海及大良河达到相应水质标准,其余内河仍存在超标现象,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溶解氧、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等。

  (二)大气环境质量

  1.城市空气质量

  2013年全年是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新标准”)完整评价的一年。新标准中除二氧化硫(SO2)标准限值保持不变外,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限值均有所收严,并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新的污染监测项目并相应计算空气质量指数(AQI)。全年SO2、NO2、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2、53、83、53微克/立方米,SO2达标,NO2、PM10、PM2.5未达到相应标准。CO浓度的95位百分数为1.60毫克/立方米,达标;O3浓度最大8小时均值的90位百分数为169微克/立方米,未达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占有效天数的67.4%。

  与2012年相比,SO2、NO2、PM10浓度均有所上升;与2012年5月25日起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到年底的大约7个月数据比较,PM2.5浓度有所上升,CO、O3浓度有所下降。

  2.城市降水

  全市降水pH值为4.87,酸雨频率为63.5%。与上年相比,

  酸雨频率下降0.6个百分点。

  (三)声环境质量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6.8dB(A),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4dB(A),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

  (四)辐射环境质量

  全市五区现有放射源2068枚,其中,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分别为103枚、1枚、12枚,Ⅳ类和Ⅴ类放射源共有1953枚;现有射线装置627台,其中,Ⅱ类射线装置38台,Ⅲ类射线装置589台。核技术应用项目主要分布于金属压延、医疗卫生、饮料生产和光电照明等行业。全市放射性环境状况正常,无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电磁辐射水平保持稳定。

  二、主要措施和行动    

  (一)创新环保工作机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市委、市政府印发《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并制定一系列配套文件,推出史上最严格的环保责任制考核制度,将考核任务、督办问题的完成情况与经济奖惩责任追究挂钩,强化环保工作的督办和考核,有效推动以治水、治气为重点的环保任务和工程措施的落实。

  加强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架构建设,明确专职领导,设立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环委会日常工作以及环保责任制考核工作。2013年,组织召开市环委会专家年会,对近一年来的环保工作进行诊断把脉、出谋献策,有力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开展。

  强化挂牌督办,解决重点环境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和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佛山市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对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市领导高度重视,刘悦伦市长、许国副市长多次召集现场会,组织专题督办和现场巡查,各项重点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推出《佛山市天更蓝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明确未来三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保障手段和重点工程,指导全市实施削减大气污染物、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各项工作,争取到2015年,实现大气质量状况持续改善。

  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继续推进南海发电一厂降氮脱硝工程;推进工业锅炉燃料结构清洁化,继续推进4蒸吨以下和4蒸吨以上10蒸吨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小锅炉整治,全市累计淘汰整改锅炉超2700台,基本完成10吨以下小锅炉的整治工作。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率先完成343家重点监管企业的整治工作,同时,建立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重点监管企业有机溶剂使用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控制登记制度,促进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加强统筹协调,加大黄标车淘汰和黑烟车整治工作力度,全市陆续建立黄标车抓拍系统,6月1日正式实施《佛山市公众举报黑烟车奖励暂行办法》。全年累计淘汰黄标车约4.9万辆,淘汰率为37.2%,通过抓拍开出罚单约7万宗,路检车辆8147辆,尾气超标2443辆,受理公众举报黑烟车约712宗。

  控制建筑扬尘污染。起草《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建施工工地和道路与管线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拟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将城市扬尘控制纳入环保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水环境整治。

  继续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乡镇以上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和划分可行性研究,完成2012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年度评估工作,完成省政府划定的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与相邻城市间地表水跨境断面监测数据共享与水质变化预警。截至2013年底,全市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33个,地表水市控以上监测断面21个,建成1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覆盖西、北江两大水系,实现所有水质自动监测站联网和数据共享,实时监控水体水质变化。

  全面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佛

  山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水质稳定改善”为目标,遴选271个重点工程项目,将水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进度要求进行具体分解落实,尤其是将广佛交界区域水污染整治任务明确落实到了各区、镇(街)和具体责任人。组织编制《佛山市重点河涌“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和《佛山市重点河涌“一河一策”编制大纲》,建立重点河涌涌长责任制,确保河涌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自2013年7月开始每月向社会公布广佛跨界区域36条主干内河涌的水质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着力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201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89.5万吨(含严控废物约4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3.6%;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6.2万吨,处置率为100%;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48万吨,处置率达10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23.7万吨,印染污泥产生量15.9万吨,造纸污泥产生量1.1万吨。      

  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全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开展医疗废物集中整治和排查工作,进一步严格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的监督检查,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并强化对拆解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组织编制《佛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3-2020年)》,编写《佛山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期评估报告》;出台《关于规范陶瓷废浆渣处理处置标准的意见》,切实加强陶瓷废浆渣的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陶瓷废浆渣的二次污染。

  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印发《佛山市2013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统筹。着力推进10家企业进行落后产能淘汰、54家企业开展电镀废水深度治理、8家企业开展冶炼废气治理工作。完善重金属污染档案台帐建设,进一步明确涉重企业档案台帐要求,指导企业提高自我监管力度,实现重金属污染防治动态管理。

  (五)抓好核与辐射源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辐射项目的环境管理,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审批样表等,实现网上审批。全年审批(含初审)辐射项目环评文件59份,审批辐射竣工环保验收项目50个,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115份。

  强化监督,加大辐射相关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校核辐射管理基础数据,检查企业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掌握企业辐射防护效果,切实加强辐射环境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加强辐射风险防范,强化闲置和废旧放射源的收贮力度,遏制无主放射源的产生。   

  (六)严格环保准入,实施清洁生产。

  严格实行行业限批和区域限批,加强源头控制。继续把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现有的重污染行业包括陶瓷、玻璃、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能源消耗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使用清洁能源的除外)继续实行行业限批;纺织印染行业项目必须位于经过审查的能够实现“三集中”的纺织园区或基地建设;化工行业必须“入园管理、集中治污”。对环境容量不足、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计划、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负荷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涉及生态严控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项目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2013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684份。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共有113家企业通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评估,48家企业通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对不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开出全省第一笔罚单,处罚金额达到45万元。

  (七)强化环境监督执法。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组织涉重金属排放行业企业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制造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组织打击违法倾倒陶瓷废浆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大气环境质量专项督查;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察执法,推行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制度和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制度;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依法移送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跟进重点环境问题联合挂牌督办,加强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加强在线监控设备的日常监督检查,发挥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长效监管作用;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会同公安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有奖举报工作,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严厉打击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主动公开环境监管信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据统计,2013年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53046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8694厂次,立案处理企业794宗,罚款金额达2705.73万元;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共11811件,同比上升22.29%,已处理环境信访案件11724件,处理率为99.26%;全市排污费征收达9773.21万元。

  (八)全力推进总量减排、生态市创建、创模复核三大任务。

  印发《佛山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列出年度减排的150个重点工程项目,并着手推进。组织编制《佛山市“十二五”总量减排中期评估报告》,深入剖析全市及各区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总量减排完成任务。强化督查力度,重点对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完善、脱硝工程建设、减排设施运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进展实施督查督办。开展减排预警机制,及时对减排工作滞后、有可能影响全年减排目标完成的地区和单位实施预警。2013年,全市纳入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全部完成,项目涉及城镇生活污水厂建设及管网完善、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涉水行业结构关停、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业锅炉窑炉关停和新建脱硝设施、天然气清洁能源替代、火电(含热电联供)企业取消脱硫旁路及新建脱硝设施。

  深入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一是刘悦伦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及市直重点责任单位签订了《佛山市生态市建设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落实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和重点任务。二是建立技术规范,分批推进省级生态区申报工作。已推荐南海、顺德和高明区申报省级生态区。三是借助生态示范创建,推进城市环保向农村辐射,鼓励支持实力强、条件好的镇(街道)、村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全市已有19个镇(街道)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镇(街道)建成广东省生态乡镇,有1个国家级生态村,33个省级生态村。四是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编制《佛山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重点围绕农村供水、分散式污水处理试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开展工作。设立佛山市农村环境保护专项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保重点项目建设。

  抓好模范城市复核各项工作。对五区15个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开展“一企一档”资料整理工作,进行资料审核及现场检查,完成548家企业资料复审工作,对388家企业开展现场审核作。

  (九)推进环保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逐步完善人员配置、规范制度、执法装备、业务用房等,通过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复检验收。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开发完成放射源数字管理系统,对企事业单位放射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管理,确保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安全。

  围绕“关联业务系统技术改造”及 “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展现与运算系统”,投资100万元,完成智慧环保系统二期建设。

  运用环保部专网,实现污染源在线数据、环境监察数据的上报,实现与省厅及各地市协同办公平台的联网及数据互通。同时,安装区级环保协同办公平台,实现省-市-区环保系统公文传输、即时通讯、信息共享。

  继续推进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全市所有省控测点均按照新标准要求完成监测能力建设并通过国家、省的检查。全面提升实验室分析检测能力,购置VOC预浓缩及分析仪器、流动注射仪等一批先进仪器设备。购置有毒有害气体应急检测箱等,进一步提升应急监测能力。继续拓宽监测领域,目前已具备饮用水全项目109项的监测能力,监测能力达九大类共317项。

  (十)积极开展环境宣教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继续借力志愿服务以及企业、绿色组织,发挥社会资源优势,集中力量开展社会宣传,努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行动体系,举办环境宣传月、“环保大课堂,绿色小先锋”纪念世界环境日暨关爱山川河流志愿服务、青少年关爱山川河流环保夏令营、市第一届“天蓝水清”环保摄影比赛等声势浩大、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密切关注当前环保工作的热点难点,拓宽新闻宣传渠道,加强与市内外主要媒体的沟通,主动发布环保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环保问题,不断增强环境新闻宣传的力度,同时继续深入推进网络问政工作。持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活动,全市有16家学校、7家社区分别申报“广东省绿色学校”和“广东省绿色社区”,广东邦普循环科技废旧电池回收展示馆等三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环境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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